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专项“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二期项目阶段会议在延吉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9-07-12


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办,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承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专项“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的示范性研究”二期项目阶段会议于2019年7月7—10日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召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王宁副处长、中检院邹健副院长、中药民族药所马双成所长,以及各参与单位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共4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邀请了全国药检系统民族药专家委员会10位专家对各参与单位的二阶段研究情况进行评议。

本项目由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和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共13个民族省(区)药检院(所)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首先,各参与单位负责人针对二期研究中的二阶段研究进展进行了详细汇报,内容包括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鉴别研究(薄层色谱鉴别、指纹或特征图谱鉴别和DNA鉴别)研究进展等,同时,针对“特色民族药材检验方法示范性研究”二期阶段会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作一阶段研究补充汇报。与会专家针对各单位的研究情况进行评议,同时,专家们对每个品种在二阶段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给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研究指明了方向。其后,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对DNA鉴别、指纹图谱需注意的问题及报告模板进行了讲解。会议第二天对药用植物栽培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掌握了部分药用植物的仿野生栽培情况。

    与会领导对本项目发表了重要指导性意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王宁副处长指出,当前民族医药发展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迎来大好的发展时机。不只是《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都将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列为重点任务。在此背景下,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开设的 “特色民族药材的示范性研究”专项,是由国家药监局指导,中检院牵头,民族省区合作共同完成的民族药质量研究示范性项目,有效地提升民族省区民族药质量研究的科研能力,对民族药的现代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检院邹健副院长指出,民族药的发展过去以区域自治为主,各药检院所以常规检验为主,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但是在近几年国家向好的民族政策的驱动下,在中检院中药所民族药研究团队的带动下,大家积极参与到国家科研项目中进行锻炼,初步形成了具有民族药特色的研究思路和体系。希望通过本次阶段会议,各参与单位能充分展示阶段研究成果、明确后续研究目标、提出问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共同推进民族药质量标准的研究进程。

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马双成所长总结说,本专项通过前两期情况调研,品种研究,已经取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在药检系统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民族药质量评价研究队伍,搭建了民族药质控研究技术平台。二期研究工作已过半,希望各参与单位能够针对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研究工作。在国家局的指示下,下一期研究将再吸纳5个单位,总共18家单位参与本专项的研究工作,带动全国民族药的发展和提高。同时,新版《民族药志》的研究工作将于明年开启,该项目将由中检院牵头,与18家单位共同完成研究及编写工作,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参与单位重视起来,默契配合,一同推动民族医药走上现代化之路。

本次会议通过专家评议,研究讨论了二期项目二阶段研究报告,并对部分单位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为二期研究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实地考察药用植物栽培基地,掌握了部分药用植物的仿野生栽培情况。 

                                           中药民族药检定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