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和国家局党组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局机关党委纪委通知要求,请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家局全国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同时,结合贯彻落实院党委印发的《充分发挥党支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院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工作,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得力、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擅离职守、迟报漏报瞒报疫情以及造谣传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有关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党办(纪检监察室)